稅務零申報條件

如果香港公司準備注銷或從未開始運營:
1. 沒有購買任何香港的物業,以及容許或授權在香港使用動產收取租金,租賃費等款項;
2. 沒有開立銀行賬戶,或賬戶沒有任何銀行月結單的記錄;
3. 沒有經營任何業務,諸如海關記錄、香港進出口記錄等;
4. 在香港也沒有雇員;
5. 沒有容許或授權在香港使用專利,商標設計等資料。
則可以考慮辦理零申報(香港公司業務不活躍報告),有開展業務的公司需要進行會計師核數(即審計)后進行申報。

稅務零申報如何判斷

能夠由以下幾個方面來判別,符合其中一方面的即為有運營事務,不能進行零申報:
(1)銀行賬戶現已留下運營記載;
(2)政府海關、物流公司現已留下進出口記載;
(3)與香港客商發作購銷聯系;
(4)在香港現已延聘雇員;
(5)容許或授權在香港運用專利,商標設計等資料;
(6)容許或授權在香港運用動產收取租金,租借費等金錢;
(7)托付在香港代銷;
(8)其它得自或產生于香港的盈利。

稅務零申報風險

1、收到香港稅務局的罰單,被政府列入“黑名單”,甚至被檢控。
2、不據實報稅,離岸賬戶被銀行強制關閉
3、7年內香港政府可檢閱公司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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