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公司做賬審計稅務申報

1、印度的納稅年度與其會計年度一致開始于4月1日結束于3月31日 。多數稅種報稅的時間為每財年結東前, 即每年3月底前;企業所得稅需每季度15日前按加十的下季度收人預繳,每年3月底前按財年實際情況結清。
2、企業可自行報稅或通過當地會計師事務所報稅。財年末報稅時,企業常向稅務機關提供報表、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以及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號等文件。
3、企業須在每年9月30日前向稅務機關提交收人申報材料,即使該財年沒有收益一-也須中報。在該財年中,企業須通過預付稅款方式來履行繳稅義務,具體時間有4次:6月15日、9月15日、12 月15日和3月15日 。如未在規定時間提交報稅材料,企業將被要求根據繳稅金額支付滯納金。

1、公司所得稅:印度的納稅年度即財政年度,從每年的4月1日到次年的3月31日。現行稅率為:本國公司35% (另需加稅款2%的附加稅) ;外國公司40%(不征收2%的附加稅) 。在印度注冊成立的或將其管理權和控制權放在印度的公司, 視為本國公司, 其在世界范圍的收入均要納稅。 除此以外的公司即為外國公司,只對其在印度境內的經營收入征稅。

2、資本收入稅:本稅主要是指出售資產所得收入的賦稅。“長期資產”是指擁有實物資產的時間超過3年,或持有股票、證券、基金等超過1年的。長期實物資產出售收入的稅率一般為20%,而出售同樣屬于長期資產的股票、證券、基金等的收入免于征稅。

3.消費稅(GST):消費稅是對商品和服務供應征收的一種間接稅。印度GST的申報分為幾種種類,不同種類的GST申報的時間存在變化,有的是每月進行申報,有的類型僅需按季申報,具體按營業額的多少來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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