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0年新浪到美國首次上市VIE架構以來,VIE結構已成為大多數企業,特別是互聯網企業在美國上市的首選(如騰訊、阿里巴巴、B站、百度等。),目前至少有220只中概股在美股上市。VIE結構。本文介紹給大家。VIE結構,以及涉及的37號文件和ODI備案/批準的有關規定。
一、VIE架構概述
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可變利益實體),又稱協議控制。
在這種模式下,境外上市主體不會直接收購國內經營實體,而是在國內投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WFOE),為國內商業實體提供壟斷咨詢、管理等服務。同時,WFOE通過合同協議,獲得投票權、抵押權、預購權或經營控制權,以達到控制的目的。國內經營實體最終以服務費的形式支付其利潤WFOE。
VIE通常做法:
1.設立BVI公司
首先,自然人股東在英屬維爾京群島(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在其他地方設立離岸公司,我們稱之為離岸公司BVI公司。根據島上的法律,除年度管理費外,其他收入和盈余不需要納稅。而且這里幾乎沒有外匯管制,私密性高,金融服務發達。不幸的是,由于這里的信息不公開,法律制度也不完善,世界上主要交易所不承認在這里注冊的企業上市。
2.成立開曼公司
第二步是風險投資、其他公共股東和BVI作為股東,公司在開曼群島設立了注冊公司作為上市主體。
3.設立SPV
第三步是開曼設立特殊目的公司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一般將其注冊地選擇在中國香港。SPV可以根據國內外第三方的擔保,直接向境外機構進行債務融資,并在境外籌集資金。香港作為國際知名金融中心,融資金融服務體系便利,適合SPV生存與成長。
4.設立WFOE
由SPV投資設立外商獨資公司(WFOE)。雖然沒有實際操作,但它控制著企業的實際操作。
5.協議簽署,利潤轉移
最后,WFOE簽署一系列協議控制VIE而這個公司VIE公司作為國內經營實體,其股東均為國內自然人或機構。簽署本系列控制協議后,按照美國會計準則,作為經營實體VIE本質上相當于實體WFOE的"全資子公司"。
還有承諾函、管理服務合同或類似協議、賭博協議等。
因為VIE從股權的角度來看,實體仍由國內控制,因此可以在內地開展外資禁令的業務活動。但在美國看來,它也是開曼的實際控制主體,因此它認識到開曼是上市主體。
二、37號文有關規定
內地企業無法繞過境外上市VIE或紅籌架構,中間將涉及37號登記。
國家外匯管理局于2014年7月14日發布的《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的通知》,取代了過去使用的75號文件。本文規定的境外投資外匯登記一般稱為37號文件登記。
37號文件本質上是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和返程投資的外匯登記。這適用于包括開曼在內的大多數中國海外公司BVI海外上市公司控股等。
接下來解釋這句話涉及的關鍵詞。
國內居民:是指持有中國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武裝警察身份證的中國公民,以及因經濟利益習慣性居住在中國的境外個人。
也就是說,無論是企業創始人、股東,還是享受海外股權激勵政策的員工,只要是國內居民,都在37號文件的覆蓋范圍內。
特殊目的公司:指為海外上市、投融資而設立的公司。
37號文件的目的:
1.解決境內居民在境外持股的合規性
中國人在境外投資或持股有諸多限制的,舉個例子,外匯管理規定,原則上不允許中國自然人在境外投資。在現有的外匯管理體系下,37號文是中國自然人唯一的、合法合規地持有境外公司股份的方法。
2.解決境外融資和回程投資的合規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設立特殊目的公司之前,應當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手續(以境內外合法資產或者權益向外匯局申請)。同時,如果注冊公司的個人股東、名稱、經營期限等基本信息發生變化,或者國內居民需要及時到外匯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如個人股東、名稱、經營期限等。
此外,第37號文件還強調了特殊目的公司激勵的相關問題。持有特殊目的公司的股權或期權時,也需要在行使前到外匯局登記。
三、ODI備案/批準的有關規定
國內企業投資中國香港、澳門、臺灣等國家和地區的企業,無論是新公司、新項目還是并購股權,只要涉及直接或間接營管理權等,無論是新公司、新項目還是并購股權,都需要備案海外投資(ODI)。具體包括商務部海外投資行為備案/審批、國家發改委海外投資項目審批或備案、外匯登記審核三個環節。如果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需要實行核準管理。
ODI英文全稱為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也就是說,海外直接投資是指國內企業和團體通過設立、并購、參股等方式直接投資海外,控制海外企業的經營管理權。
通常分為兩種情況:
1.包括海外公司或香港公司在內的司,包括海外公司或中國香港公司,海外公司或中國香港公司的股東必須是大陸企業,不份。
2.中國大陸企業在海外并購公司,中國企業作為股東在海外控股公司,在備案海外投資時需要盡職調查。
境外投資備案的目的:
1.受國家和國際法律保護,作為國家頒發的企業境外投資通行證;
2.以合法的方式完成境內資金出境或實現境內資金不出境、境外獲取外幣的目的;
3.合規開拓海外市場,獲得地方政策或稅收優惠,加快資本積累;
4.方便與海外客戶的業務轉賬,降低轉賬手續成本;
5.提升國內企業形象,增加企業附加值;
6.充分吸收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及時掌握外部信息;
7.有效利用國內外資源市場的整合,避免外貿壁壘;
8.統籌境內外企業發展,優化資源配置;
9.后續海外資金回國投資可享受省市財政部門給予的相應資金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