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國在日本的申請量不超過2000件。到2018年,這個數字已經上升到1萬多件,數據還在增加;根據JPO中國是第一個統計外國商標申請量的國家。中國企業在日本申請商標數量的增加可能有很多原因,但中國品牌在日本注冊的案例很多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如同仁堂和天津著名的狗忽視 雖然搶注案件后來收回了自己的日本商標,但涉及的人力、財力和時間成本都是巨大的。
隨著日本中國申請量的增加,中日知識產權交流會和民間律師事務所的業務交流也比10年前更加頻繁。例如,2020年10月22日 ,在中國商標協會和日本貿易振興機構的主持下,第二屆中日商標制度研討會在北京舉行。
隨著相互學習、交流和代理經驗的增加,我們發現日本商標的申請與中國的制度有很大的不同。如果我們中國商標法了解日本商標的申請,我們可能會遭受損失。因此,我們專門編輯了這篇文章,以便您在申請日本商標時可以參考。如果我們能激勵你,吸引你,我們將非常榮幸。
一、入鄉隨俗,到日本申請商標,要想一個適合日本人發音的名字
眾所周知,日本人討厭說英語。對于漢語,許多日本發音也很奇怪。因此,在實現全球品牌統一的同時,也可以結合日本本土文化入鄉隨俗 給進入日本市場的英文或中文商標取日本名稱。
讓我們舉幾個大品牌的例子。
比如,華為
日本人念華為是【花啊~我依】。
華(huá )這個詞對應日語【ファー】,日本人不太可能念二聲,
一般人會念一聲:huā。所以和國內人讀【花~】差不多。
比如:小米
日本人叫它【シャオミ】,發音為,【xiā】【ōu】【mì 】
跟念【瞎哦密】查不多。
特別是小(XIAO)這個詞,分為【XIA】和【O】來念。
而且,一聲【xiā】【ōu】。
特別難記,也不好讀。
如果商標名稱發音不好,除了記憶不方便外,更容易被稱為廉價的中國產品。如果你想以高價出售,那就更難了。
因此,有一個適合日本人發音習慣的日本商標是非常重要的。例如,讓我們來看看大型國際企業,比如Coca-Cola,、Nestle、PORSCHE 進入中國時,其品牌名稱充分考慮了中國人的發音習慣,因此:
Coca-Cola中文名:可口可樂;
Nestle中文名:雀巢;
PORSCHE中文名:保時捷。
當我們讀中文名字時,我們能很快記住并感到親切嗎。因此,有必要對商標名稱進行本地化改造。
此外,在保護方面,在品牌進入日本市場之前,相應的日語發音商標也可以同時進行防御性注冊。
二、加強商標設計
無論是英文商標還是中文商標,商標中最好有一定的設計或圖案。
這與中國的商標申請經驗大不相同。在中國,申請商標經驗豐富的企業,如果申請組合商標,一般會單獨注冊商標的中英文商標。
因為他們充分理解:圖案組合商標,由于商標初審中的圖案元素,被拒絕的可能性較大,大多數圖案商標或圖案組合商標通過商標審查獲得商標專用權,因此,將采用圖案組合商標注冊,也將其他非圖案元素單獨申請雙腿行走模式。
但日本并非如此。它有圖案和設計,更容易通過。這是因為日本在考慮商標相似性時比中國寬松得多。我們通過以下案例來理解這種差異。
從以上幾組案例可以看出,《中日商標法》對近似商標的判斷存在很大差異。在中國,近似商標在日本不一定相似。這就是為什么我們必須聽取日本律師對日本案件的意見。只有這樣,國內企業才能獲得優質的專業服務。
三、日本商標基本申請流程
在日本商標最順利的前提下,申請授權需要12-16個月;如果審查意見需要回復,授權時間可能會延長到14-17個月左右。
以下是流程圖,分別說明了三個基本情況:
一是流程非常順利;
二是發布審查意見并成功回復的過程;
第三有審查意見但答復不成功的基本流程。
同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首先要進行充分的商標檢索。
這和中國的商標申請是一樣的。許多數據可以在公共商標數據網站上找到。需要提醒的是,這些數據并不都是類似的商標,而是需要律師或知識產權顧問對數據進行專業分析,以獲得商標注冊的成功概率和相應的應用策略。
(2)申請日期為1-2個月JPO官網公開。
(3)在日本商標申請過程中,如出現問題,不會直接拒絕,但至少有機會回復意見。答復通常在3個月內,但外國人也可以申請延長3個月。
(4)審查通過后,將頒發商標注冊證書。此時,您需要支付領取許可證的費用。你可以選擇支付五年或十年的費用。因此,這也與中國不同。一旦中國通過考試,就不會有領證的費用,授權是十年。
在實踐中,一些企業要求我們一次性支付申請費和許可費。但是,如果被拒絕,就沒有辦法獲得證書,因此無需支付許可費。因此,基于這種實際情況,亞佳在為企業辦理日本商標時,采取分階段(申請階段和許可證領取階段)收費。
(5)此外,更重要的是,在日本獲得證書后,其他人可以提出異議。也就是說,JPO商標公報發行日起2個月內可向特許經營主任提出異議。
因此,審查日本商標是否有效,并不取決于他是否持有注冊證書,而是到日本商標局出具登記簿轉錄,上述信息將更加全面。
這和中國不一樣,因為在中國,如果有人提出異議,可能會導致注冊證不再頒發。
四、常用的輔助程序:
日本商標撤三的介紹
在申請商標時,如果先近似商標未使用,或者先注冊商標持有人已經銷毀,可以啟用撤回程序。在處理日本案件的過程中,許多企業也咨詢了日本的三項撤回制度。
和中國一樣,如果在日本授權商標滿三年,可以撤銷,從現在開始JPO從公布的數據來看,整個案件的撤銷成功率還是不錯的。在具體操作中,下三個問題需要注意:
(1)分析被撤銷商標所有人的狀態和使用情況;
(2)因商標申請受阻,希望撤銷閑置商標或者他人未使用的商標的,應當注意:撤銷商標與您申請的商標相似。如果判斷錯誤,將導致不必要的行動。這是我們上述第二點提到的問題。日本商標近似的判斷與中國大不相同;
(3)盡量只撤銷一些商品,因為如果撤銷所有商品,只要權利人有證據證明其中一種商品在使用,很可能導致撤銷案件失敗。
以上是日本申請商標的一些常見和通用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