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公司的經營過程中,經常使用各種類型的文件,如香港政府官方(或權威機構)出具的文件和證書,為了證明這些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使其能夠得到海外機構的認可和使用,必須對這些文件或證書進行公證和認證。
而實際上,在很多情況下,文件的使用方會直接要求香港公司提供經過認證的文件(或證明),以此確認該公司的資質。通常,香港公司文件認證可分為“海牙認證”、“非海牙認證”、“中國委托公證”幾類,雖然“海牙認證”已經吸納了百余個簽約國和承認國,但仍有數量眾多的國家和地區需要以傳統方式,即“使領館認證”程序進行文件認證。
與“海牙認證”方式相似,“使領館認證”的主要流程為“律師核證”、“使領館認證”。但與“海牙認證”方式,不同的是,香港公司“海牙認證”的最高認證機構為香港高等法院,而使領館認證的最高認證機構,為該國(或該地區)在香港的使領館。即需要香港符合國際公證人資格的律師進行過核證后,再將該文件遞交使用國駐香港使領館進行認證加簽。
如果該國(或地區)在香港沒有設立使領館,則必須在核實文件后,將文件送往香港高等法院和中國外交部駐香港辦公室進行認證和簽字,然后通過外交部領事司提交該國(或地區)在中國的使領館進行認證和簽字。在這個過程中,未在香港設立使領館的使領館認證程序要復雜得多,這意味著時間和金錢也會增加很多。
對于沒有與中國(包括香港)建立外交關系的國家(和地區),官方文件和認證文件的認證過程將更加復雜。即需要在香港有合格的國際公證人核實文件或證書,向香港最高法院和中國外交部認證,然后通過香港最高法院和中國外交部認證文件與國家(或地區)有外交關系,在中國設立使領館國家(或地區)進行兩次認證,最終提交未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的國家或地區。